1、可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书,每个月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3、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该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加班的不同薪酬标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且因为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领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存在违法、胁迫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如果存在劳动纠纷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可以收集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十日内可以做伤残鉴定。单位可在上述期限为职工提出鉴定的申请;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单位还可以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合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16%;个人缴费比例是8%; 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0.6%、个人缴费比例是0.4%; 3、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6.5%;个人缴费比例是2%; 4、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0.8%,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0.5%,个人不用缴费; 6、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7%,个人缴费比例是7%。
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获取工伤赔偿需要以下几个程序: 1.工伤认定程序 2.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3.工伤待遇审核程序。 1.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 2、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受伤后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3、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并且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产检费用想走生育险的,可以在产检完毕支付医疗费用的时候,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 根据法律规定,生育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符合生育险待遇享受的女性在怀孕之后,需要先选定好备案机构,也就是选择好自己后期做产检和生育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在该医疗机构进行产检以及生育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其医疗费用结算窗口进行报销和结算。
约定职工试用期时应该注意下列事项: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职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他。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