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耕地(除水田)、牧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集体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 征收具有灌溉任务的水塘,对需要另行选址造塘的,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60%一次性支付造塘等一切补偿费用,对于造塘所需占用土地不再给予补偿。
1、房子被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报警。 2、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宅基地不够用可以申请其他土地建房。 占用耕地的,建房审批人口为3人及以下不超过110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为4人及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建房审批人口为3人及以下不超过125平方米,建房审批人口为4人及以上不超过140平方米。
针对宅基地补偿问题,其具体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附随物品的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对于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部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为该耕地在被征用前三年内的平均年度产量的6至10倍不等;而对于安置补助费用部分,则要依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
1、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1、买卖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宅基地的所有权并不归个人所有,是归集体所有的,个人只有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 2、宅基地只能转让其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搬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
1、农村房屋被征收可以要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另行建房。农村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目的是有居住保障。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补偿款不能执行。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据此,可以知道征土地补偿款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由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宅基地拆补偿标准,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