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2、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3、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4、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5、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6、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租金和现代农业线下打工生活。 土地流转条件有: 1、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 3、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 4、上面这些都符合以后可以流转土地,但租给别人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期限。
1、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费用项目: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2、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
拆迁致死如何维权 1、违法强拆致人死亡的,应当根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追究法律责任,一般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构成犯罪的或者毁坏他人财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违法强拆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的规定: “严格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因此,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另外,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或以上的土地。
1、土地征收预公告一般至少30天后正式征地,一般时间为45天左右; 2、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双方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如果是住宅用地的会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过户的宅基地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确权: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村委会没有权征收村民土地; 2、村委会只能是被征收的主体,征地应该由政府批准部门实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1、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征地补偿金额,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行政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2、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3、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
1、征地必须要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按程序进行,村干部强行征地是不合法的; 2、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3、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4、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5、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 补偿登记;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
构成犯罪的,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