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对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对土地使用者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滚动计划法是按照近细远粗的原则制定一定时期内计划的。 滚动计划(也称滑动计划)是一种动态编制计划的方法。它不象静态分析那样,等一项计划全部执行完了之后再重新编制下一时期的计划,而是在每次编制或调整计划时,均将计划按时间顺序向前推进一个计划期,即向前滚动一次,按照制订的项目计划进行施工,对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偏离计划的情况,因此要跟踪计划的执行过程,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坚定不移秉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则,切实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承包权利,同时,将土地经营自主权充分释放出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坚实的立足点,积极构建起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以及企业经营等多元化共存的经营模式并持续推动其协同发展。 2、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坚信改革是最大的驱动力,要充分激发农民发挥其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创新,给予基层更多尝试和探索的机会,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来破解各项发展问题。 3、同时,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必须坚守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民始终是主体地位,政府提供必要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市场机制合理调配有限的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决不能侵犯到承包农户的意愿,损害农民的切身利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有: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2、依法保护公民、法
1、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2、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
一、土地纠纷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10、达成的书面协议等相关证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具体要看土地证的性质,因为国有土地证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划拨地,另一种是出让地; 划拨土地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要过户,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变成出让性质的即可过户; 而出让土地是可以办理过户的,直接带上有关证件到相关部门即可办理,只需交纳几百元的手续费。
1、现在农村土地在征收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的情况不一样,那补偿的费用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现在农村土地征收一亩的价格是要达到10万元到20万元的,这个也是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如果说当地的经济发展比较好,土地的位置也比较优越,那土地征收的费用也会稍微高一些,基本上也是能够达到一亩30万元以上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
农村土地常见的类型有旱地、水田、林地、菜田、住宅、道路、荒山荒地等,种类不同补偿金额也不同,具体如下: 1、旱地分为耕地旱地和农田旱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是一亩补5.3万元。 2、水田分为耕地水田和农地水田,其中耕地水田是每亩地补偿9万元,农地水田一亩补偿9.9万元。 3、征收林地及农用地一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农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一亩补偿2.1万元。
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需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程序如下:
土地纠纷的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实践中,对于调解土地纠纷后的调解意见不服时,提起诉讼,法院不会受理。
1、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