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没有户口,但是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自留地可以转让给别人。转让方应向村委会递交流转申请书,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可到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备案。
整个小区都违建不一定会被拆。法律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拆除后影响公共利益或造成安全隐患的,可以暂时保留,不予进行拆除。
房屋搬迁费,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农村买卖宅基地是不合法的。 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从根本上来说,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所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买卖,也不可在村民集体中互相买卖。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侵权纠纷属于物权纠纷。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等。宅基地属于用益物权,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以宅基地侵权纠纷自然属于物权纠纷。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政府不可以强制征用农民土地。政府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向上级报请并获得批准。 2、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 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1、现在农村土地在征收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的情况不一样,那补偿的费用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现在农村土地征收一亩的价格是要达到10万元到20万元的,这个也是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如果说当地的经济发展比较好,土地的位置也比较优越,那土地征收的费用也会稍微高一些,基本上也是能够达到一亩30万元以上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的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转让承包合同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增强其效力的证明力,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土地转让承包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