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电梯证到当地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报名,项目:升降机司机,这个证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两年一审,全国通用。特别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证书全国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劳动者可以收集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或者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局会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不支付赔偿金,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劳动仲裁仲裁不公或者不予受理,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地包工工程款拿不到可以起诉发包方,要求其支付工程价款。如果承包人已经完成工程建设,并且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拒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先催告,催告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如果被告仍然不还款,那么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伤事故导致八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程转包的认定是: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根据法律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按照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并且符合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否则不能通过质量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明确给出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而该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提出的合格要求是对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允许建设、设计等单位提出高于本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验收要求。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感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对保证金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建设工程建工合同无效,则保证金应该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保证期限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
关于工程质保金法律并没有做出相关法律进行约束,要根据合约上的专用条款进行实行。工程质保金一般来说为5%,但是当双方协商成功的话,自愿约定为10%也可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根据公开竞争的程度,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它是一种非限制性竞争性招标,充分体现了招标信息的公开性、招标程序的规范性、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大大降低了串通、提标等不正当交易的可能性,而最符合优胜劣汰的招标方式和“三公平”原则,是一种常用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
招投标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写:经营货物国际招标业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政府采购业务及各种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写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根据营业的范围或经营的内容按照其相关分类内容进行填写。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这项费用目前暂停征收)。尽管这些费用在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中,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新增资产价值时,并没有全部形成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但这些费用是完成固定资产建设所必需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从承发包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设备、技术劳务以及承包等市场上,通过招投标等交易方式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