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领取失业金首先要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即非本人自己辞职;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后,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一寸证件照两张)、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去社保中心办理即可。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询问单位人事部的人员。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证申领表》,不懂的地方就询问工作人员。 等待《就业失业登记证》办下来后,交给人事部。剩下的事情就是人事部去登记。做报备。剩下的就是等待领失业金。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形都是劳动者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虽然《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条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规定了特殊保护,但保护的范围并不及于该法的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一旦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这六种情形之一,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如果是劳动关系,不交社保是违法行为。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中进一步明确奖金的范围包括年终奖。因此,年终奖纳入工资总额,属工资性质。 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通常会考虑本年度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的绩效考核情况来确定,年终奖的发放,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节假日属于劳动者休息时间,但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既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工作,又不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各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间的社保依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保中劳动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社保作为国家为劳动者提供的基本保障制度,劳动者同用人单位都应严格按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未连续缴纳社保,会存在诸多不利影响。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劳动者断缴社保,将直接影响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最终反映到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金额。 劳动者断缴社保,还将影响劳动者生育保险报销和领取失业金。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