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隔断房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没有明确告知承租人房屋是属于隔断房,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选择是否以一次性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际,建议谨慎考虑。 尽管住房公积金贷款具备较低的利息支出以及灵活的还款安排,并且这是由国家推行的保障型住房福利政策,然而若您选择一次性结清贷款债务,实际上等同于放弃享受此类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 然而,倘若出于购买第二套房产之目的,便另当别论。 关于公积金还贷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备妥相关证书。 根据贷款执行银行的通知,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具备贷款账户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合同、对账单、还款方案表等)以及相应的还款卡至办理柜台,以便完成部分债务提前偿还手续。
此项收费涵盖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等。还包括证人、鉴定员、翻译人员的交通、住宿及误工补偿。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及实际开支也在此列。
包干制的物业费需要公示收支明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和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和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等有关情况进行长期公示。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占用道路或者业主共有用于停放汽车的其他场所的车位,不是用于停车位的,无法申请车位权属证书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但不作为车位的产权存在。在建筑区域划分的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律师解答如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租户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没有签署正式合同时,已支付的房屋订金并不一定能够退还给您;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系购房者自身违反约定的行为导致未能成功签订合同,那么所缴纳的定金将会被不予返还。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售房者存在违约行为(即未与您签署合同),则您有权向其提出双倍赔偿的请求。 当然,关于房子定金的具体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共同商定并明确规定,但必须要符合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这个上限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对于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否生效,规定了以下三个必备要件:首先,行为人必须拥有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其表达出来的意愿应当真实可信;最后,该项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或有违社会普遍道德准则。在第四百六十九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时的可用形式: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书面或是口头形式,也包含更为现代化的形式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而具体来说,诸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以及传真等,只要能有形地呈现出其承载的有效信息便可以被视为书面形式;同样,能够有形地表现出所载内容且可随时供随时调阅查阅的电子数据文档,亦可视为书面形式。
租房合同为避税而签订,则其属于部分无效的合同,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无效,其他条款有效。 因为为了避税签订的租房合同,因为合同中的价格是为了避税而约定的,违法了国家法律规定,因此是无效的,而且当事人不会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合同。
物业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如果物业没有尽到以上安保义务的,应承担补充责任。
商铺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事宜如下:(一)对于业主来说,应重点关注以下四个关键方面:1.消费者的购置实力。首次交易时需全面了解消费者能否付清房款,若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还须对其信用度进行细致审查,以防签订购房协议后,因无法获得足额贷款而引发各类纷争。2.付款方法。房地产交易方法通常包括全额支付、银行贷款及分期付款三种模式,建议优先选取全额支付的顾客;对于可承受银行贷款的客户,建议采用最长为10年期限的使用权;至于分期付款,最好尽量缩短销售者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