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可以登记在未成年名下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未成年人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民事权利的,房产是可以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只是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房产若在未成年人名下,由其监护人代理或者同意、追认,以及实施。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会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房产处分带来法律上的限制。
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14年11月修订后的新《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关于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有两个期限,一个是6个月的一般诉讼时效,另一个是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20年是一个绝对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1、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 2、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 3、转移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如买卖、继承、赠与、以不动产作价入股等,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登记类型。 4、注销登记,适用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情形。 5、更正登记,一般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登记簿的错误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的行为。 6、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 7、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为变动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8、查封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等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查封的情况在不动产登记薄上加以记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有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以偷税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房产税不交的后果有:1、不交房产税,名下的房子将无法买卖过户。2、老人过世以后,其名下房子欠税的情况下,子女也是无法继承的。3、房产税缴纳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挂钩,欠缴房产税,将在个人征信系统里面,加入一笔不良信用记录。4、房产税和养老保险挂钩,欠税人员,将不发养老保险。5、房产税不交,严重的,会构成违法犯罪。
国家对无房户是有多项补贴政策的。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是有不同政策的。第一,对于农村户口,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处于城市开发规划区内,那可作为无房户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第二,对于城市户口,如你属于中低收入人群,那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租房。此外,政策会时有更新,建议要主动向居委会和村委会等部门咨询落实。如果确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聘请律师帮助系统地搜集相应的政策或者落实措施,以更好地享受国家赋予的权利。
如果有证据证明赠与的财产是用于结婚的,而结婚目的未能达成时,赠与方就可以主张这些赠与财产的返还。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现实生活中,这些证据的形成、收集是存在一定困难的,往往会受到情感、面子问题、传统观念的束缚影响而不能制作、保留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有了预售证是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购房者无论是购买住宅还是商业项目,购房前查验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常关键,一定要仔细查看自己要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楼号范围内。
写字楼不能用于做餐饮。写字楼就是专业商业办公用楼的别称,这是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明确注明的。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综上所述,写字楼不符合饭店场所要求,不可以用于开设饭店。
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故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等;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带上述材料前往公证部门提出申请,经公证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领取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卖房本人不到场是可以委托别人代办的,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有时会因为各种临时情况或者不可抗拒的因素,卖家无法到场。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委托等方式,让第三方代卖方来行使权力以及履行义务,来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如果房主本人年老无法行动,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公证处申请上门公证。公证处会派专人到卖方家中进行委托公证或监护公证,公证项目请以公证人员建议为准,具体业务和收费还需咨询公证处。 若卖方是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需要由卖方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业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监护公证,之后进行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