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公安主动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行政监督的特点: (一)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二)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三)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1、挪用公款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行为,即利用职务权力与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款或特定款物的便利条件实施挪用行为。挪用,是指未经合法批准,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擅自使公款脱离单位的行为。行为人使公款脱离单位后,即使尚未使用该公款的,也属于挪用。
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签发证件; 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家(房子)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没有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强行进入。未经债务人允许,赖在债务人家里可进行报警处理,轻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
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侵占公司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贷款逾期被起诉立案后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必须避免不必要的刑事责任。不是还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如果可以将本金一次性还清,必须在公安立案前偿还。这样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2、清楚自己的债务究竟有多少,已还款多少,还款日期是那天。清楚这笔债务的详细情况。 3、根据不同情况和银行说明,要求分批次还款。一般银行会答应的,对银行而言,能够收回这笔欠款就万事大吉,真的不还款坐牢对银行也没好处。 4、尽快筹集第一批资金,只有有钱还,银行一般会答应你的条件。如果到期你不打钱,那么就申请强制执行,可能欠债金额不高,不会因此查封固定资产,但是银行卡是会被冻结的。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济犯罪,追诉期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济犯罪,追诉期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济犯罪,追诉期是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济犯罪,追诉期是二十年。
刑事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宅基地拆迁应当补偿住宅费用,具体的补偿表标准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