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婚假可以一次性休完,法律没用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项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婚假休息有以下规定: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婚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
婚假休三天。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军人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可享受10天晚婚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士官可以一次性单独休婚假最多10天。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军人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可享受10天晚婚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士官婚假:军人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可享受10天晚婚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