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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9-05 03:16 标签: 试用期 合同 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次期间的劳动报酬,就应为正常工资,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低于正常标准,应当补足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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