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可以出租,哪些不能,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吗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的房屋都可以出租。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