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程序应该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20-08-15 15:32 标签: 房地产 抵押 登记 程序 应该 办理
(一)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的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