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处理方法: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