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无效合同撤销权行使的限制及其时效

合同纠纷 2020-08-19 05:22 标签: 合同 撤销 行使 限制 时效

无效合同撤销权行使的限制: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劳动合同存在瑕疵。保护特定劳动者群体为其目的的劳动法,单靠公法意义上的保护规定是难以达到其立法目的的问题。

时效: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