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处分共有房产所签合同无效,法律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