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进行履行;
因此原劳动合同效率不变,只是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一方由变化后的用人单位承继起《劳动合同法》上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