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实际损失30%的解释,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
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违约金最高约定不应超过损失的30%。
但需要说明的是,这30%的计算基数是损失,而不是合同标的金额,这一点在实务中许多人会理解混淆。
正是因为在合同签署时,根本无从了解损失会是多少,所以许多人就参照合同标的金额来约定30%违约金,并慢慢成了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