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三年。
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因此,代位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