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是不能够建厂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使用集体土地。 (2)但是新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3)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
1、林木补偿标准: (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
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 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一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 (2)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 (3)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4)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 (5)是不是
宅基地无法办理确权证书将会更房屋带来很多未知的风险,所以拥有宅基地的农民一定要确认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办理确权证书。下列几种情况未确权的宅基地将无法确权: 1.宅基地权属不清。这主要说一块地有好几个主人,比如两三个兄弟共同拥有一个宅基地的情况,这就很难区分,也无法确定到底属于谁,确权证的名字写谁的,容易引起纠纷。 2.一户的第二块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的。因为保持着一户一宅的原则,切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农村统一搬迁的具体法规。随着经济发展以后可能会出台相关的政策。 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元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农村生活生产空间分离,统一规划居住点,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在今后五年。 有几类农村会被搬迁撤并,统一规划建房,其中包括:位于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中国现行的土地政策。 1.《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有土地:全民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简称国有土地,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
土地证上的“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 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的目的。 因此土地使用证上没有四至是指没有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或者是没有落实到位。建议持证到发证机关请求更正。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所有种地农民)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标准大概在30-230/亩之间,补贴款一般直接打到卡里。 2、农机购置补贴:也就是购买一些农业生产的工具,比如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都会等到相应的补贴。 3、种植马铃薯补贴:政府对马铃薯的种植都有相应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从摘牌交地到正式开工的时间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证件的办理情况的。房地产开发很多手续是可以交叉办理的,如果一步步的来会费时费力。 土地摘牌意味着你已经取得的该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拿到土地证前还须取得规划局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耕地占用税; 在此期间可以对土地进行规划设计并上报规划局提前审总平面图、报请主管领导比准;总平面图获批后可到发改委办理项目核准并取
第一大点、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第1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第2项、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第3项、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第二大点、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第1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1、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