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还发吗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不发了,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在职。但是在孕期若职工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若不需要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
国家对于对弱势怀孕女职工有法律保护,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生活来源难以有保障。用人单位就要支付赔偿金。
二、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有哪些
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如下:
1、女员工:怀孕100天提出申请。男员工配偶生育:怀孕100天内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配偶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无就业证明或其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2、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材料;
3、女员工或男员工配偶自生育、流产、引产或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80天内提交相关资料,并到企管部填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
4、因生育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5、企管部经办人将材料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1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并予以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书而告之申请人;
6、待社会保险机构通知生育险费用批准后,企管部经办人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费用转账手续,收到进账支票后交财政部办理进账手续,生育金到账后,企管部通知申请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从财务部领出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5-04-30 14:29
试用期员工依法享有请假权利,请假需遵循用人单位制度流程,用人单位不得因试用期身份剥夺员工合法休假权。若请假遭无理拒绝或因此被违法辞退,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平等保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休息休假权,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权利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权益受完整保护。
具体休假类型:
病假:凭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工资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
事假:用人单位可自主规定是否批准及是否扣薪,但不得禁止合理事由(如直系亲属重病、紧急事务)。
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法带薪,试用期员工同等适用(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025-04-30 14:26
空白劳动合同通常无效,但司法实践中可能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认定部分有效或视为有效。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仍有权主张劳动报酬等权益。
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对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能事后填写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如降低薪资、延长工时);
劳动者在争议中举证困难,需依赖其他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明实际约定。
对用人单位:
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完整合同);
若合同被认定无效,仍需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工伤、社保等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2025-04-30 14: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如不能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合同。但合同到期终止属于法定终止情形,需结合伤残等级处理
一至四级伤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需保留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至退休,合同到期不得终止。
五至六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除非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仍应维持。
七至十级伤残(轻度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需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5-04-25 17:26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在法律上无明确限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能需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协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未设定最长期限。实践中常见合同期限为1-5年(如3年或5年),但双方也可根据实际需求签订更长期限(如10年或以上)。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换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的。
提示:若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5-04-24 10:47
工伤职工辞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金需分情况讨论:
主动辞职: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如未拖欠工资、未违法用工),通常无经济补偿金;但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缴社保、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被迫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被动辞职或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伤残待遇:无论辞职原因,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离职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