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集团子公司调岗发工资,而劳动合同仍然与原单位签订,那么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以反映新岗位和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原单位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岗位和工资待遇等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岗涉及到跨公司调动,还需要考虑子公司和原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6-01-17 15:53
2026-01-16 16:18
劳动者死亡引发的劳动争议(如工亡赔偿、未结工资争议等),其解决遵循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法定程序,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处理。
2026-01-15 15:49
工地摔伤达成私了协议后,仍有可能起诉,但需根据协议效力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若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并主张法定赔偿;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则一般不得再起诉。
2026-01-14 13:56
结论前置:单位强行解约的赔偿标准需根据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判定——若属合法裁员支付经济补偿,若属违法解除则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两种情形对应不同标准
合法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技术革新等),并履行法定程序(提前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此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01-14 08:58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若无明确约定,则按月支付的工资最迟应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超过即视为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