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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可否返还

合同纠纷 2024-08-29 09:49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定金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可以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如果定金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卖方应当折价补偿。此外,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卖方的过错造成的,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王兴波律师

王兴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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