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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最低工资

劳动工伤 2024-12-30 11:46 标签: 试用期 工资 最低标准

试用期工资有最低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分析如下:

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的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同时,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的80%。

两者中,应取较高者作为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

试用期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试用期工资的支付与保障:

试用期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拖延或扣发。

如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师卫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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