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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吗

劳动工伤 2025-01-17 15:16 标签: 试用期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无论是试用期还是转正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也面临着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赵晓云律师

赵晓云律师

河南品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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