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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到半年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劳动工伤 2025-11-15 11:43 标签: 入职 怀孕 辞退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女职工入职未满半年怀孕而辞退员工。但员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原则上禁止辞退怀孕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

经济性裁员(如企业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等)。

结论:即使员工入职不满半年,只要处于“三期”,公司不得以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形:员工存在法定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即使怀孕,公司仍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赔偿: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泄密、伪造记录等);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被追究刑事责任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有明确证据证明不符合约定条件);

其他法定过错(如双重劳动关系、欺诈入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陈宏律师

陈宏律师

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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