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是可以申请停止行政行为的。诉讼期间,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清醒的,应当裁定停止执行。
前提条件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被拘留人针对行政拘留提出了暂缓执行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执行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担保人或者交纳了一定保证金的。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交通管制属于强制措施。
侵犯名誉权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治安拘留的。对于公民在网上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公安机关是有权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治安拘留或者进行刑事性质的立案。
复议期间不能更改行政处罚。
复议期间不能更改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不一定要进行调查,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然后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
行政机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的,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顿完毕后,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准许重新营业。
行政处罚的处罚结果是不会消除的。行政处罚会存留在办案单位的档案室,不会算入个人档案,是永远存在的、不会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