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当然无效的合同,而是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解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性质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的情形: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欺诈订立的合同在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只有在受欺诈方依法行使撤销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后,合同才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赔偿主体:合同相对方 如果是和你签合同的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虚假信息诱导你签字,过错完全在对方,你有权要求对方: 撤销合同,返还你已经支付的款项、财物; 赔偿你因签订、履行该合同产生的全部直接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交通费、缔约成本等); 如果是消费场景下被商家诱导签订合同,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商家承担退还货款、赔偿财产损害的责任。 如果对方不主动赔偿,你需要先通过诉讼或仲裁撤销合同,再向对方主张赔偿。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期限主要分两种情况: 普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补签的合同就合法有效: 补签合同的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对于补签的合同内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补签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补签书面合同是法律认可的合同订立方式。
分情况具体分析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支持返还彩礼,但因为双方已经订婚同居,不会全额返还,需要结合以下因素酌定返还比例: 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时间越久,返还比例通常越低;如果仅短暂同居,返还比例会更高 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彩礼是否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是否购置了陪嫁嫁妆,会直接抵扣应返还的金额 双方过错程度:哪一方原因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解除婚约,过错更大的一方会影响返还比例的调整 是否有孕育情况:如果女方已经怀孕或者生育子女,通常会大幅降低返还比例甚至不予返还 当地风俗习惯:会结合当地对彩礼、婚约的一般习俗调整最终结果。
一、核心法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明确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这里的让与人就是原来的债权人,也就是转让债权的一方。
没续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特定情形下还可以同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仅有一种例外情况无需单位支付补偿。
合同纠纷的“有效期”在法律上属于诉讼时效范畴,即你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权利、请求法院保护你合法权益的法定有效期限,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础诉讼时效规则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普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过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额无效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整体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被认定无效,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整体无效,其中约定的担保额当然也随之无效。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