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该政府部门不受理或者不作为的,教师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2023-06-16 11:46
老师侮辱学生可以报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023-06-29 11:05
老师侮辱学生可以报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022-08-10 16:26
向教育局举报是可以匿名的。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2022-08-09 11:01
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不过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以浙江省为例,教育厅一直在出台政策限制作业过多的情况。
2022-11-18 15:36
老师的以下行为可以告教育局:1、殴打和辱骂学生,根据法律的规定,教师是不能殴打辱骂学生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教师有该行为时可以报告给教育局;
2、歧视差生、留级生等区别对待学生的;
3、擅自组织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以职权谋私利,如果出现这种行为,学生可以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