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商家仍拒绝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外卖饭中的异物

损害赔偿 2023-04-23 10:51 标签: 工伤行政管理局调解 赔偿 规定

食品吃出异物商家拒绝赔付的维权方式为: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张强律师

张强律师

北京市盈科(潍坊)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