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可以电话联系证人吗,从程序上是不可以的。
但从理论、实践中是可行的。首先这提问者没有明确证人是一方提供的,还是双方都认可提供的,如法官对于争议问题,双方都向法院提出有证人可以证明的,那么法官也可以当场进行电话联系,并将相关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对,如双方无误则记入笔录,可以作为案件参考。这样可以节省审判时间不浪费审判资源。
但如是一方提供的另一方否认,且对证人证言不认可,那么法官不应当作为参考。而是应当另行安排开庭时间,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拒不出庭的,则由提供都承担不利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七十六条 鉴定程序启动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2022-08-10 14:41
法官可以电话联系证人吗,从程序上是不可以的。
但从理论、实践中是可行的。首先这提问者没有明确证人是一方提供的,还是双方都认可提供的,如法官对于争议问题,双方都向法院提出有证人可以证明的,那么法官也可以当场进行电话联系,并将相关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对,如双方无误则记入笔录,可以作为案件参考。这样可以节省审判时间不浪费审判资源。
但如是一方提供的另一方否认,且对证人证言不认可,那么法官不应当作为参考。而是应当另行安排开庭时间,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拒不出庭的,则由提供都承担不利责任。
2022-09-21 10:43
律师和法官私下不联系。
在民事案件中,法官和律师只能在诉讼活动中进行见面,在私下不可以进行见面,法官违反规定,在私下与律师进行会面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法官进行回避,并且还可以追究法官的法律责任,法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律师违反规定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开庭前,被告律师与主审法官私下接触是严重错误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主审法官回避。
2022-08-10 10:17
限高消费联系法官。联系办案法官,履行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就可以撤销限高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由此可知,被执行人不了才行义务,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限高人员,要解除限高,需要联系法官。
2022-08-12 11:17
立案多数指的是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的一种申诉活动,那么立案后要主动跟法官联系吗?
对于立案后是否要主动跟法官联系,没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法官认为有事情需要联系当事人,就会主动联系当事人,反之亦然。
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依法缴纳诉讼费用。
3)法院立案庭受理原告起诉状后,将案子在系统内随机分配给主审法官,案卷分到主审法官处,由法官助理为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4)被告接到开庭传票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审理结果以调解或判决两种形式。
5)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上诉。
2022-09-02 09:51
看情况。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的举证义务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履行。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不能作出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