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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要主动跟法官联系吗

法律顾问 2022-08-12 11:17 标签: 立案后 联系法官

立案多数指的是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的一种申诉活动,那么立案后要主动跟法官联系吗?

对于立案后是否要主动跟法官联系,没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法官认为有事情需要联系当事人,就会主动联系当事人,反之亦然。

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依法缴纳诉讼费用。

3)法院立案庭受理原告起诉状后,将案子在系统内随机分配给主审法官,案卷分到主审法官处,由法官助理为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4)被告接到开庭传票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审理结果以调解或判决两种形式。

5)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蒲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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