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与私人老板发生劳动纠纷时,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起诉处理的。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的内容应该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如果想要起诉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所以,当发生劳动纠纷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2-10-17 15:00
老板大部分怕劳动仲裁,尤其是那些不遵纪守法的。只是由于现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的效率低下,甚至不作为等,使得部分老板心存侥幸,要么打擦边球,要么死缠硬磨,才会出现老板不怕劳动仲裁的现象,这是我国劳动争议相关法律需要改变的。
2022-10-17 10:18
因为个人仲裁所需的时间很长,真正仲裁案子一打一两年很正常。企业不怕拖,但个人很怕。花钱花精力不说,个人在这个阶段很影响新工作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2-03-08 09:52
一些劳动者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会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很多老板对此的态度却表现得满不在乎,难道老板不怕劳动仲裁吗?其实这里面是由很多原因决定的。
2022-08-11 14:00
公司不怕仲裁的原因,是因为仲裁所需的时间较长,仲裁往往需要一两年的时间,劳动者耗不起。而且仲裁期间劳动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很影响新工作就职。就算赢的了仲裁也只会得到一点补偿,因此绝大多数劳动者不会选择和公司进行仲裁。如果企业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仲裁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即:企业因为败诉必然会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等范围内形成一定程度的反响,企业形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2022-10-13 11:26
一、缺乏法律意识
虽说现如今大家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但多数人都是选择性了解。
二、不愿意为劳动者交社保
对用人单位而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很大的一笔费用。所以,很多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者,以期望能规避劳动合同关系,从而达到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减低社保用工成本的结果。
三、不愿意承担辞退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缺少了能够直接正面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利证据,用人单位则有可能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辩称双方为劳务合同关系或其他非劳动合同用工关系,从而免除辞退劳动者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