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却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虽然载明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但不明确具体数额比例,待中标后,由招标人一方单独决定数额,使中标人无所适从。 3、招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但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甚至有的招标人直接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违背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客观上也造成拖欠工程款包括履约保证金后果,可能引起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连锁反应。 4、履约保证金收取主体多种多样,有的招标人直接收取,
工程投标需要的材料有: 1、技术标书:主要有公司简介、公司资质、公司近期业绩及获奖工程证书等、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拟派项目部的主要人员名单、简历、证书等,技术标一般是占中标的因素的20%至30%。 2、商务标书:工期保证承诺书、中标承诺书、质量保证承诺书、工程预算报价等。 3、如果大型的工程项目还有做信誉标书:主要包括公司近两年的资产、财务状况、税务缴纳、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完成的工程项目客户评定等。
不能,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为防止某些承包单位在拿到工程项目后以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肯定有用。一般是招标人需要写报告给上级监管部门(即招标文件备案部门)申请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取得上级意见后,在进行下一步(根据上级批复或指示,进行重评、重招、或者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名顶上)公开招标的都需要公示。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招标公告的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名称;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实施地点和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及时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这个不用担心有时可能会迟一点,但一定会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适用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营业账簿分两类,一类是生产经营用账簿,适用固定税率。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
资质剥离也叫资质分立,即分立母公司拥有的建筑资质。相当于拥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建立一个子公司或者一个独立的主体公司,然后进行资质分立。资质分立完成后,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体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公司变更,变更完成后进行资质剥离,被剥离的建筑资质属于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体公司,然后再进行公司及资质法人变更。这样,一个完全新的建筑公司及建筑资质就剥离出来了。
合理,甲供材料就等于是你们的工程款,所以要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 甲方代扣税款并木有增加他们的成本。一般如果是甲方代扣,那么合同价款比不代扣要小,差额是税款。
工程招标管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预算与采购申请。 (2)采购审批。 (3)选定代理机构。 (4)编制招标文件。 (5)审定招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 (7)资格预审。 (8)发售招标文件。 (9)询标答疑与现场勘察。 (10)确定评标专家。 (11)开标。 (12)资格后审。 (13)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14)评标结果公示。 (15)办理中标落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