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 2若公司已经结算,对方若不给钱,你们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承包单位向人民法院主张工程款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 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对于转包行为,因为其属于有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究时效。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即从被转包的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算起,如果两年内未发现其转包行为,事后即便发现也不再实施行政处罚。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工程保险险种包括: 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又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 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自愿性保险,则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参加的保险,其理赔或给付的范围以及保险条件等,均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3)竞争的范围不同。 (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 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承包人承揽工程后非法转包工程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转包合同并不都是无效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
建筑工程需要签订的合同包括: 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等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首先需参考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对该事项进行明确约定;通常来说,总价值为五万元人民币的小型建设工程并不必须要求支付质保金。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内容如下所述具体细节: 其一,在工程项目完工以前,若承包方已提前交纳履约保证金,那么业主方便不得同时再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其二,对工程质保金的保留比例最高不应超过结算全额的百分之五。
在招标过程之中,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递标书的候选单位提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 除了现金以外,投标保证金还可采用由银行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银行担保函、保兑支票、具备流通功能的银行汇票或者价值稳定的支票等形式。 然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整个投标价格的百分之二,且最多不能超过人民帀八十万元整。 此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至少超过三十个自然日,防止出现逾期不退的情况。 所有参与竞标的单位都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方案和数额标准,同时连带招标文件一起提交实际的投标保证金。 如若有投标者未能按照上述方式要求捐赠出投标保证金,该投标文件将会被予以驳回并且宣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