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内搬迁,证明公司和员工,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愿去公司新的工作环境继续履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标准是: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院是否支持劳动仲裁的决定,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如果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整个仲裁活动符合法定程序,法院一般会支持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如果仲裁庭作出裁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法院不会支持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被厂里开除了有工资。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按已经正常出勤天数相应的工资计算并支付,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社保不是五险一金,只能说社保是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而“一金”则是指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社保是不包括公积金的。五险是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但是一金不是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的。
1、关于讨要工资,是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的,劳动监察部门、法院都是正确的解决途径; 2、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的甄别,但一定要采取合理手段拿到薪酬; 3、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都是合理有效的方法。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 2、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 3、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
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厂里没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部分将承载的职责,而另一部分则由的公司来承担。首先,关于公司代为缴纳的那一部分费用,它将会被纳入所谓的“统筹基金”中。也就是说,该基金是通过辖区内各个单位所负责的社保缴费逐步累积而来的一种全区域性的基金。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来向每一位参与社保的职工发放的生活资金同样出自这个“统筹基金”。进一步说,该基金会按其所在地区的收支状况制定起付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试用期不合格被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劳动者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2、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违法解
公司倒闭,对于劳务派遣的职工不需要进行赔偿,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务派遣的职工与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只需要将职工退回派遣单位就可以了。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用工单位倒闭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