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者患病的,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假期。 2、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以后不能胜任以前的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调岗后的新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如果是提前三十日发邮件通知单位的,是有效的;如果员工还在试用期的,只需要提前三日;如果单位具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行为的,则员工可以在发邮件的当天申请离职,并依法办理离职的手续。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企业资方无权将企业养老金退还给员工。 已经为企业职工支付的养老金将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 该政策明确了雇主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义务——按国家规定的比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这笔费用将被记录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内。 作为参与者,员工也需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基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这些费用最终将计入职工本人的个人账户。 然而,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是不能进行提前支取的,并且记账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同时减免利息税负担。 当投保人故去时,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将会变成法定继承人的合法遗产。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则上,企业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者,若出现如劳动者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经调离当前岗位或提供相关培训后仍未能达到要求这样的特殊情况时,企业未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劳动者的话,应当主动给予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维权方法: 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 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去当地法院打劳动官司。
老板不发工资也不签合同是违法,协商索要工资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者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岀院后可以直接作劳动能力鉴定。因为法律未对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作出时间限制,只要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居民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因疫情影响员工无法按时到岗的处理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文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对于正处于哺乳期且子女尚未满一周岁的女性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对其实施以下特殊保护措施: 原则上应禁止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其进行夜间工作;应避免向其分配执行我国劳动法规中所界定的第三等劳动强度等级的工作以及与哺乳期内所限制的其他任何职位;并需要确保这些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中获得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以方便照顾他们的孩子; 此外,还应针对此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