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不发工资。自离没办离职手续是有工资的,公司无权扣除职工当月所有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国企会裁员。国有企业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营方式调整、进行破产重整等情形时,是可以进行大规模裁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无效。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许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顺带让员签订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但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保。所以,无论员工是否属于自愿放弃社保,这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社保卡如果不激活的,是不能进行使用的。参保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 以下为激活社保卡的方法: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3、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年终奖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效益好的公司发的多,能顶上半年的工资;有的效益不好的公司可能就不发年终奖。很多公司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做为年终奖。一般的正规公司,普通员工的年终奖,就是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的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期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全年一次性的奖金是根据全年经济的效益和和针对员工工作的业绩综合的考察情况下,对员工发放的奖金以及年终加薪等。国企或者公司效益好,奖金就会很高,但是跟工资没有关系,要看自己的单位性质。
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一定计算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的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孕妇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此时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或“三期”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孕妇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辞呈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是孕妇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三期”工资。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区分是公司先提出还是孕妇先提出。(1)孕妇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视为孕妇自身主动放弃“孕妇保护条款”-顺延“三期”劳动合同的权利,属于劳动者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公司的补偿。(2)如果是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数额为准,支付相应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记为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的记为一个月工资(如工作了3年5个月,需要支付补偿金为3、5个月工资)。4、公司依据法定理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用人单位以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变化、经济性裁员为由),孕妇不同意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三期”结束。
孕妇社保中途换单位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孕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则必须要缴纳生育险满当地政策要求的最低缴费期限,且生育时生育险仍在缴。 因此,若是孕妇中途单位,如果还没有满足生育险最低缴费期限,或者换单位后,新单位没有及时续交生育险,那么孕妇就无法享受生育险相关待遇了。当然,如果能够保证自己的新单位可以及时续交生育险,且已经交满生育险的缴费期限,那么就没有什么影响了。因为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是不用缴纳生育保险的,然后如果说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这个职工就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那么在生育时我需要的资金会从生育保险基金当中去支付。
职业病跟工作的年限没关系,要看你身体损伤的程度与所从事职业的关联性。哪怕就干了几个月也可能构成职业病。有的人干到退休,也不是职业病。你最好先去有职业健康查体资质的单位做一个检查及鉴定,如果有问题,可以要求企业做进一步的复查、诊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1、申请安胎假,向医院开具证明,递交上级,等待批准。2、申请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就要统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加上自己填写的产假申请书一并递交上级。3、产假请假条中有几大要素不可少,申请单位的领导、申请原因、假期时长、申请人签名、申请时间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附件。
辞快工扣工资30%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