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离职不可以不发放工资。 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 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不到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与公司协商; 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1、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3、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而生育津贴则是指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垫付。
劳动仲裁可以请律师出庭,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劳动争议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1、请求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2、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争议; 4、其他。
劳动者在矿上受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工厂突然搬迁不一定需要补偿员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如果工厂搬迁后员工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在工厂工作的,则工厂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二、如果工厂搬迁后,搬迁的距离较远,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当给予员工补偿;如果工厂是在本市内近距离搬迁的,则即使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工厂也不需要给予补偿。 需要补偿的,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与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不补签或者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起诉。
国企会劝退员工。只要员工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依然是会被辞退的。劝退员工除过失性辞退外,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应当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到半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申诉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就会给予受理; 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就会依法受理。
高温津贴即公司依照国家及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法规规定,向处于高温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提供的一种特殊津贴待遇,属于法定类型的劳动报酬范畴。 这项制度始自于200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第21号命令《最低工资规定》所建立,其法律效应得到了充分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