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7级伤残为13个月工资;八级残疾是11个月的工资,九级残疾是9个月的工资,十级残疾是7个月的工资;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以长沙为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95%;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4%;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2%;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7%;省部属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2%。具体报销比例询问当地人社局。
劳动主体发生变更不需要补偿员工。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主体变更,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不需要什么赔偿。
针对拖欠工资暂时无力支付的处理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自己如果是同等责任或者是次要责任时,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前提是符合其他法定的条件。 2、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遭遇的交通事故,无论是不是同等责任,都可以认定工伤。
职务侵占不是一定要有职务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公司债权转让和裁员有没有补偿是没有关系的,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就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2、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如果公司经营出现困难的,公司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赔偿问题。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在劳动监察大队管理范围。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查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工资是否拖欠等情况,但工伤不由它管。发生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所在社会保险部门依次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伤残等级到劳动仲裁提出相应的伤残赔偿。
解雇员工企业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身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辞退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 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或者因为裁员辞退劳动者的才需要赔偿。 赔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