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不辞而别的,应当安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单位可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如果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额。
公司辞退不一定需要提前一个月说明。如果员工存在法律规定的错过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直接辞退;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如果员工没有法律规定的错过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情形辞退员工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下列范围内的工伤费用可报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签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不存在未申报的待缴费信息就是没有为员工参保,起码没有在查询到信息的这个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咨询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是没有参保还是以其他方式参保。 如果的确没有,员工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参保缴费。
劳动争议解决调解: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向法院起诉解决。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辞职后还想继续缴纳社保?没问题,有几个方法可以选。首先,你可以自愿去当地的社保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这样你的社保就不会断了。其次,有些地方也允许个人直接参保,就是你自己去交社保费用,这样也挺方便的。最后,如果你觉得社保不够全面,还可以考虑买点商业保险,比如医疗保险、人寿保险之类的,给自己多一层保障。不过啊,在决定怎么交社保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免得出什么岔子。还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这样比较稳妥。总之,辞职后继续缴纳社保还是挺重要的,毕竟关系到自己的福利和未来的生活嘛。
公司没有按时发工资可以有赔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期限有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而发生争议的,则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仲裁。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的话,建议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单位经催告而不配合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赔偿义务人无能力赔偿的,如果赔偿义务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赔偿义务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其无力赔偿可以用其财产折抵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