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菲律师
北京-海淀 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想问一下购房合同中注明此价包含地下车位一个,这个车位算什么性质?开发商提供的发票复印件显示总价为房款,并未含车位款,这个车位是我一起买的还是算开发商赠送的呢,有没有产权?
您好,首先,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车位、车库并未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此车位、车库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赠与。 其次,如果买卖合同约定了包括车库的归属,但仅约定房屋总价,而未约定车位价格,视为开发商将车位无偿赠与给您,您可以主张开发商交付使用。 最后,车位不是物权法上规定的所有权,现在无法像房屋一样进行登记公示取得所有权证,所以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车位。 希望有帮助到您!
前段时间买了一处小产权房子,已经支付全款,并开发商处更改了我的名子,请问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那腾房退款会是同时履行吗?如果对方不按期退还我全部款项前我可以拒绝退房吗?法院会要求我先腾房吗?
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对于您的情况来说,对方应当返还您全部购房款,您需要腾退房屋。 一般地,法院会在判决中写明需要在多久履行相应的义务,即对方返还您购房款的义务,您需要腾退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履行的,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会被加入失信名单。 希望有帮助到您!
孩子才十一个月,离婚前,他爸说抚养费可以私下签,后来私下签了,现在他拖欠抚养费,还把我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我想起诉他,他在外地打工,起诉他需要什么资料,还有多久法院才能解决?需要多久费用?
您好,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您与前夫登记离婚,登记机关会有相应的离婚协议,您问题中陈述的“私下签”我的理解是,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在此种情况下,即使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如果“私下”签了关于抚养费如何支付以及支付金额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其次,您可以抚养费纠纷向孩子父亲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立案需要提交诉状,孩子与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孩子父亲收入证明,您是孩子母亲并且为直接抚养人,同时,如果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您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届时您需要提供孩子每月生活支出费用明细。抚养费支付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再者,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最后,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纠纷案件,针对当事人单独提出抚养费纠纷的案件,不属于人身关系的案件,有明确的给付请求,应按照财产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有帮助到您!
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前夫在2018年8月离婚,但是协议约定房子按各自份额所有,2019年1月房子全部过户到我个人名下,并公正离婚补充协议房子归我个人,在这之后,他欠别人的钱,债权人起诉他有权查封这个房子
您好,首先,如债权人未将您列为共同被告的,即使生效判决确定您前夫需要承担债务,法院无权查封您的房产。 然后,如债权人将您列为共同被告,并且举证证明此债务属于您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并用于婚姻生活,法院亦判决确认您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法院可以查封您的房产。 最后,如债务发生在离婚后,此种情形属于您前夫自己的债务,与您无关,不论债权人有无将您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均不会判决您承担债务。 具体需要结合您实际情况确认,希望有帮助到您。
我买的40年的房子,没有产权,签订的租售协议,合同里写着签订20年,续租20年,这样写是否受保护。是否算40年?续租是否生效?谢谢!我买的40年的房子,没有产权,签订的租售协议,是否受保护。是否算40
您好,首先,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存在差异。其次,租售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先租后售,需要根据协议以及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确定。再者,续租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合同内容具体判断。最后,权利主张的基础是合同,所以到底如何主张权利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