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菲律师
北京-海淀 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
我的车被别人抵押,可以起诉拿回来吗?他第一次我去抵押的合同还没撕了,第二次抵押是别人去的,这个钱没到我账户上,也没通知我本人,这个合同有效吗
您好,抵押合同生效前提是抵押人对于抵押财产具有处分的权利,如果抵押人抵押他人的财产,第一没有所有权人的授权,第二没有所有权人追认,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人不能依据抵押合同实现抵押权。 希望有帮助到您
与前夫离婚时有离婚协议将一套房产分配给我,但前夫一直以贷款未还清为由拖着不过户,去年向法院起诉他且法院将房产判决给我了,但在要求他配合过户时发现他在离婚后因欠债导致房屋被查封,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首先需要明确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该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一般一人一半,该约定的效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即该事情当中的银行。因此,在房屋没有进行过户的实际情况之下,不论房屋所有权还是贷款的债务如何约定,银行有权利以拍卖房产实现自己的债权。 其次,如果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协议约定所有权归您,但是没有实际进行过户,您仍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购买房屋时,银行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会设立抵押权。因此,在此种情况之下,银行抵押权在先,可以以拍卖形式实现自己的债权。 此种情况下,如果房屋被拍卖,导致您不能拥有房屋产权,可以要求男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具体需要结合离婚协议,以及房屋价值确定。 希望有帮助到您!
车子被朋友借给无证驾驶人员,对方知道驾驶人员无证挡住驾驶人员发生碰撞 报警让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警察说这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 移交派出所,现在派出所扣留我的车辆快两个月了,对方车辆鉴定9000多说要给对方
您好,首先,根据您描述,需要确定“发生碰撞”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是交通事故,会有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对方车损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受损失一方可以起诉维权。如果因为违法交通法规进行的扣押不符合道路交通法律会规定,所以您可以要求解除扣押。 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其次,您说此事已经由公安处理,那么公安处理依据是治安管理相关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您作为车辆的合法所有人,您将车辆借给了朋友,朋友将车借给无驾驶证人员,您不知情,在一定程度上您是善意的,您可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应解除扣押的手续,领取机动车。 希望有帮助到您
婚后向父母借钱买房,打欠条我一个人签字,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离婚后是不是也分割债务?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购买,购得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购房而借款,如果可以证明父母将钱直接汇给您,您又将钱支付给出卖房屋的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纠纷诉讼之中,一般会解决婚姻问题,如果原告同时提出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进行分割的,法院也会一并审理。 如果是协议进行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之中一定就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和债权债务财产问题,一并进行处理。 希望有帮助到您
因现在用钱想把房子卖掉。房主名字是我爱人的,她不在本地,找到房产中介和买家签订卖房合同,这样的情况下有一方违约,合同有效吗?
您好,根据物权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一般推定该房产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果进行出售的需要房主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房主也可以授权第三人与买方签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登记在您爱人名下的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您这边没有经过爱人的授权并同意出售房屋,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对您爱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买方可以向您爱人行使催告权,在您爱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追认的,合同生效,你们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您爱人没有追认的意思表示,这个合同对您爱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因为爱人不追认,导致房屋无法过户,您需要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买方在明知道您爱人不同意的前提下仍与您签订合同,应该预见您爱人有可能不予追认法律后果,具有一定过错,您可以请求减轻违约责任的承担。 如果房屋不是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爱人没有授权您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您属于无权处分,买方仍然可以行使催告权,您爱人追认的合同生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买方有过错,你们双方依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需要结合合同确认责任的承担。如果需要卖房,建议取得您爱人的同意和与买方签订合同授权。希望有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