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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合同纠纷 2020-09-03 01:23 标签: 情形 住房 租赁 合同 可以 提前 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1、擅自转租的
2、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6、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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