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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力吗

合同纠纷 2020-09-05 15:47 标签: 合同诈骗罪 成立 签订 合同 还有 效力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签订的合同,若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且对方没有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有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即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情形下,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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