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0-09-06 14:45 标签: 商品房 定金 协议 欺诈 情形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定金。
2、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买房者急于买房的心理谎称能提供房子,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3、盗用、假冒名义。欺诈者可以假冒房主、房主的代理人或房屋中介等,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合同占用章,冒充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购房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5条的规定是:当事人约定以支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