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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家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名字,其中一方签卖房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0-08-25 06:59 标签: 二手房 卖家 房产证 夫妻 双方 名字 一方 卖房 合同

二手房卖家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名字,其中一方签卖房合同可能是有效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的情况包括: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的,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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