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和收货人的错过。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