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作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承揽方虚构或夸大生产加工能力。
3、承揽方变卖材料或携材料款逃跑。
4、对工作成果验收标准的约定。
二、定作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2、尽可能细化合同条款。
3、采取一定措施,以防承揽方变卖材料或携材料款逃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